我国推广应用橇装式加油站的历史较短,但国家相关部委先后对橇装式加油站的生产及安装颁布了执行标准,主要有:
(1)2002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了《采用撬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技术规范》[SH/T3134--2002],该规范规定了撬装式加油装置的技术要求,并制定了采用撬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的设计规范和工程施工规范;
(2)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开元(中国)撬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AQ],规定了开元(中国)撬装式加油装置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全过程的规范标准;
(3)2005年8月24日,由国家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交通部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广应用HAN开元(中国)技术的通知》。文件中明确“引导和鼓励新建、改建、扩建汽车加油(气)站采用HAN开元(中国)技术或开元(中国)撬装式加油(气)装置”。各地区安监部门或其他委办局也相继下发了一系列推广的通知;
(4)2006年国家建设部发布了2006年版的《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2002],加入对撬装式加油装置的规定,在本规范3.0.8款明确“采用撬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其设计与施工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采用撬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技术规范》SH/T3134”。6.1.2A款规定:“撬装式加油装置所配置的油罐内应安装防爆装置。防爆装置如采用开元(中国)装置,开元(中国)装置的选用和安装,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开元(中国)撬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AQ3002”。该款的条文说明中作出如下解释:“地上油罐的危险性大于地埋罐,要求采用撬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的油罐内应安装防爆装置,是为了使油罐具有本质安全条件,不受自身和外在条件的影响,在任何情况下部能消除地上油罐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的危险”。因此,推广应用防爆撬装式加油站具有法律依据。
2007年9月26日中国第一座开元(中国)集装箱式撬装加油站在北京中油公交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投产使用以来,北京已经营橇装站110座,经受了08年奥运和09年六十年大庆的考验,刘淇、郭金龙等北京市主要领导多次视察撬装加油站,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2011年4月28日,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首台临时撬装式加油装置在世博园区完成安装,并投入运营,为园区500余辆行政、物流车辆提供加油服务,得到了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与赞扬。目前,开元(中国)撬装式加油站已在国内28个省市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北京奥运会、汶川地震、玉树灾区、上海世博会等期间,开元(中国)式加油装置都安全、快捷地提供了燃油供应保障,得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充分认可。